微格教学实训室申请与使用的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21-11-09 点击数:

微格教学实训室申请与使用的管理办法

一、      根据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和教务处课程安排,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统一协调、分配使用微格实训室。

二、      任课教师临时使用微格实训室,应提前一周与教育技术科联系,并在网上填写借用教室申请,登记使用房间、时间及所需仪器设备。打印后经由所在学院(部门)审批盖章,于工作时间段交至教育技术科,由教育技术科根据实训室实际使用情况给予安排。

三、      任课教师进入实训室前,须经过实训室管理教师的技术操作培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控制室设备由微格实训室管理教师负责启闭和调试。

四、      使用教师须认真填写实训室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使用结束后请及时和管理教师联系,待管理教师检查之后方可离开。

五、      实训室管理教师负责录像及资料的下载和保存工作。

六、      微格教学的录像资料保存期限为半年,任课教师须及时做好资料备份。


微格教学实训室使用申请流程











有使用需求的老师与教育技术科联系,沟通、确认使用时间和微格教学实训室,待确定使用时间和实训室后,使用教师在教务系统提出借用微格教学实训室的申请



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和教务处审批






审批通过后,打印借用微格教学实训室申请审批单





在审批单上加盖相应学院公章后,至少提前一天送至教育技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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