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格教学实训室申请与使用的管理办法
一、 根据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和教务处课程安排,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统一协调、分配使用微格实训室。
二、 任课教师临时使用微格实训室,应提前一周与教育技术科联系,并在网上填写借用教室申请,登记使用房间、时间及所需仪器设备。打印后经由所在学院(部门)审批盖章,于工作时间段交至教育技术科,由教育技术科根据实训室实际使用情况给予安排。
三、 任课教师进入实训室前,须经过实训室管理教师的技术操作培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控制室设备由微格实训室管理教师负责启闭和调试。
四、 使用教师须认真填写实训室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使用结束后请及时和管理教师联系,待管理教师检查之后方可离开。
五、 实训室管理教师负责录像及资料的下载和保存工作。
六、 微格教学的录像资料保存期限为半年,任课教师须及时做好资料备份。
微格教学实训室使用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