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13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现
就公共实验中心2013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1、教职工考核的对象是我校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和下半年退休人员。其中,校内工作单位变动人员参加下半年所在单位的考核;经学校同意的外出学习进修人员,由所在单位按其在外学习表现确定考核等次;本年度新接收毕业生,因病、事假或外出学习期满未归超过半年的人员不参加考核;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的考核,按上级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编外人员(享受在编待遇、人事代理、退伍军人、临时工)的年度考核,由所在工作单位组织进行,原则上按学校规定的15%优秀比例推荐考核等次(不占本单位的优秀指标)。
二、考核等次
1、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2、公共实验中心在编教职工考核优秀指标为3个;编外人员考核优秀的指标为3个。
3、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今后聘用、晋级、职称晋升和享受有关待遇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程序
1、公共实验中心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文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召开教职工述职会,进行工作总结。
3、采取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测评和教职工互评的办法进行综合评价,按不同的权数确定每位教职工的测评成绩。
4、推荐考核等次后,对全体教职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学校研究,单位推荐优秀人员如有异议指标取消。
四、考核内容
(一)坚持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内容,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平时考核情况是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完善考核指标体系。严格考核标准,使年度考核结果能真正体现“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考核内容,并且符合考核等次的比例要求。
五、考核时间安排及工作日程
(一)时间安排
1、2013年12月27日召开公共实验中心2013年度考核会议。
(二)工作日程
1、
2014
年
1
月
6
日
,按管理权限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并将推荐结果报学校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送考核工作总结及各类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公共实验中心
2013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