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的通知
作者:张翔宇 时间:2019-02-27 点击数:
全校各有关单位:
为了充分发挥实验室资源优势,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激发学生的创新热情和创新意识,全面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创新思维、创业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根据《许昌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院政〔2018〕60号)文件精神,现就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开放实验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放实验项目的申报与审定
(一)项目的申报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开放工作,深入宣传动员,充分调动师生的积极性,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原则,广泛征集实验室开放项目。原则上有条件开放的实验室都要申报开放实验项目。
2、各单位在征集项目的基础上,经过研究确定需要上报的开放实验项目,填写《许昌学院开放实验室及实验项目申报表》(附件1)报送实验室管理科。
3、开放实验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6日下午17:00。纸质材料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实验室管理科(西启智楼三楼306房间,电话:2968829),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QQ:1243698159。
(二) 项目的审定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收到的开放实验项目整理汇总后,会同教务处确定本学期的开放实验项目,并上网予以公布。
二、开放实验项目的实施
1、公布的开放实验项目,由项目所属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2、学生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来选择要参与的项目,自愿申请并填写《许昌学院进入开放实验室申请表》(附件2),经实验室所在单位审批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与实验。
3、实验室开放实行谁主导谁负责,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开放的直接负责人,应该对开放项目的过程和结果负责。
4、实验室开放项目是实验教学形式延伸和必要补充,参与实验室开放的学生,要按照日常教学的要求认真对待。
5、加强对实验室开放工作的管理,做好开放的各项记录,做好实验成果的收集整理以及有关论文的推荐发表工作。
6、高度重视实验室开放的安全工作,确保实验室开放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7、实施阶段时间安排:项目公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21日。
三、总结
各开放实验室在项目完成后,应及时将本学期的实验室向学生开放情况写出书面总结,上交本单位。
各单位将本单位所有开放项目以单个项目为单元汇总整理并审核后,于2019年6月28日前将本单位的总结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
四、其它事项
1、实验项目指导老师、实验管理人员依据开放实验项目实际开展情况,按文件规定经审核批准后予以课时补贴。参与实验的学生将依据实验结果给与创新学分等奖励。
2、所有参与实验室开放的实验室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将作为今后实验室建设投入的一个重要依据。
3、其它事项按文件执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教 务 处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