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全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综合验收的通知
作者:蔡子亮 时间:2017-03-08 点击数:
全校各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许昌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要求和《中共许昌学院委员会许昌学院2017年工作要点》,提升实验室建设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强化实验室内涵建设,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于本学期在全校进行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综合验收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综合验收检查的主要内容
1、2016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
重点查看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实验室制度上墙情况、各种实验记录是否到位、实验室安全落实情况、本年度实验课程安排情况。
2、2017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的论证情况
重点检查2017年拟建实验室论证情况:包括实验场地、管理人员、教学科研投入方向、技术论证、产品与使用单位调研情况。
3、已有实验室标准化建设情况和整合思路
重点落实已有实验室标准化建设情况:包括名称的规范化、实验室制度、安全管理、资产管理、日常实验与维护情况;拟组建实验中心情况;“十三五”实验室重点建设设想等。
二、检查办法
本次检查组由校内有关职能部门的领导及专家共同组成,对全校各二级单位逐一进行检查。检查方式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查看、询问及查阅档案。对每个单位的检查不留死角,按要求完成所有工作后,再进行下一个单位的检查。
本次实验室建设项目综合检查所形成的评估报告,将作为一个重要依据来考量各单位下一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审批。
各单位实验室建设项目要严格把关,科学论证,使之常态化,坚持“不通过审核关,决不上马建设”的原则,注重实验室内涵建设,着力提升实验室建设管理水平。
结合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在“保基础、保运行”的前提下,“扶优不扶劣、扶强不服弱”,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功能汇聚的高水平实验教学中心及科研中心。因此,各单位在规划实验室整合方案时,要紧紧围绕学校发展大局,立足学科、专业发展,产教融合、突出重点。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本次综合检查分四个阶段来进行。
第一阶段:各单位自查、准备阶段。时间从2017年3月10日至2017年3月26日。
各单位根据2016年本单位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实事求是填写、上报《许昌学院2016年实验室建设项目使用情况登记表》。
在认真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开会研究确定本单位2017年实验室建设项目及现有实验室整合组建实验教学中心、科研创新中心等方案,并填写、上报《许昌学院2017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简表》、《许昌学院实验室一览表》、《许昌学院实验中心情况登记表》、《许昌学院实验室工作人员(专、兼职)情况一览表》。
各种上报材料于2017年3月26日前以纸质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报实验室管理科(启智楼306房间,电话:0374-2968829),并发送电子文档至实验室管理群:176187994。
第二阶段:综合检查、听取汇报阶段。时间从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4月28日。
综合检查小组,在研究、分析各单位上报材料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对各单位进行综合检查。
第三阶段:综合检查总结阶段。时间从2017年4月29日至2017年5月12日。
综合检查小组,对综合检查的情况进行统一梳理、论证、研究,并形成专题报告。实验室与设备处牵头提出标准化实验室和拟组建实验中心名单、教务处牵头提出“十三五”期间拟重点支持建设的省级示范性教学实验室建设名单、科技处牵头提出“十三五”期间拟重点支持建设的科研、开发、创新创业型实验室建设名单。
第四阶段:党委、行政研究阶段。时间从2017年5月12日至6月。院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发文确认。对审批发文确认的实验室、实验中心,将按照许昌学院实验室管理办法执行管理;对审批确认的教务、科研重点建设实验室、实验中心项目,学校将在“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设。
附件一、《许昌学院2016年实验室建设项目使用情况登记表》
附件二、《许昌学院2017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简表》
附件三、《许昌学院实验室一览表》
附件四、《许昌学院实验中心情况登记表》
附件五、《许昌学院实验室工作人员(专、兼职)情况一览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