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岁末年初和两节两会期间安全工作的文件(附件1~5)要求,为了确保寒假期间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及现代化办公设备的安全,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各单位在放假之前务必对实验室及仪器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1. 院(中心)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各实验室、实训场所的管理责任人及安全员对自己负责的区域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尤其对重点部位、关键设备要重点关注,做到“全覆盖、无死角”,确实承担起安全工作责任。院(中心)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要组织对本单位实验室、实训场所安全检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实验室安全工作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
2. 实验管理人员要对所管理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进行一次清点归位,基本要求是清理整洁、存放妥当,要保证设备遮盖、避光和集中放置。
3. 对易燃、易爆和易制毒等危险品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存放、保管,确保安全。
4. 实验课结束要对实验室进行整理,打扫卫生,断水断电,关好窗户,关门落锁。
5. 对假期继续使用的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安全工作要责任到人,并要求填写使用记录,做到人走灯灭,设备关闭,最后再关窗、关门落锁,保证安全。
6. 对所有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消防器材能够正常使用及按要求配备,确保关键时刻能发挥切实有效的作用。
7. 要对实验室内报警探头等技防设备进行检查,并且保障其假期内电源供应,确保其正常运行。
8. 严格假期值班巡查制度。单位值班人员要对实验室门窗等认真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妥善解决。如问题严重应及时上报,并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坚决不留任何隐患。
9.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安排人员在放假前对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督查。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1月9日
附件1:省教育厅转发省政府关于两节两会安全工作通知的文件
附件2: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附件3:省教育厅转发省政府和教育部关于安全生产的通知文件
附件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安全工作的通知
附件5: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岁末年初和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